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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11月1日起,大连市对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采取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征方式征收增值税,试点工作暂在甘井子区国税局管辖的大连后盐二手车交易市场实施。据称,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征工作明年力争在大连市全面推行。
    大连市目前有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即后盐、大连二手车、大连大汽贸、开发区、金州、普市、瓦市、庄河。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为此,市国税局决定对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采取由二手交易市场代征方式征收增值税。
    为保证代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甘井子区国税局多次到大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磋商和演练。半个多月来,代征工作稳步展开。 11月18日大连市国税局计统处相关人员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对代征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对目前代征工作表示肯定后并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意见,同时力争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征工作明年在大连市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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