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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从本月起在全省二手车市场推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该示范合同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合同文本对车辆基本情况,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尽量减少和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作者: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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